類風濕關節炎治療的目的在于控制病情,改善關節功能和預后。應強調早期治療、聯合用藥和個體化治療的原則。治療方法包括一般治療、藥物治療和外科手術和其他治療等。一般治療強調患者教育及整體和規范治療的理念。適當的休息、理療、體療、外用藥、正確的關節活動和肌肉鍛煉等對于緩解癥狀、改善關節功能具有重要作用。
類風濕關節炎發病率男女之比為1∶2~4,提示性激素可能參與發病。另外,女性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在懷孕期內病情可減輕,分娩后1~3個月易復發,提示孕激素水平下降或雌-孕激素失調可能與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病有關。
類風濕關節炎的主要病理改變為滑膜炎,表現為滑膜增生和炎性細胞浸潤。類風濕關節炎的滑膜改變可分為炎癥期、血管翳形成期和纖維化期。血管翳形成是類風濕關節炎滑膜的重要病理特征,在類風濕關節炎軟骨和骨破壞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。關節外表現的主要病理基礎為血管炎。
類風關屬中醫的“痹癥”范疇,其臨床特征則與“歷節病”、“白虎歷節風”較為相似。漢代張仲景在《金匱要略》中,對“歷節病”的主要病因、臨床表現及治療方藥已有較系統的論述。其中所載桂枝芍藥湯、烏頭湯、越婢加術湯等方因其療效顯著,至今仍被沿用。繼后,在唐代《千金方》、明代《普濟方》、清代《張氏醫通》等著作中,對本病關節晚期變形的特點均有形象的描述,并收載了治療歷節病的各類藥物處方及針灸、按摩等多種治療方法。
鼻竇炎、咽炎、扁桃體炎、膽囊炎、中耳炎、腎盂炎、附件炎、闌尾炎、齲齒、牙周炎、齒槽膿腫和化膿,以及上呼吸道感染,流行性感冒,腮腺炎、結核病、痢疾、肝炎等均可誘發類風濕病或加重其病情。